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如果單位不發工資條,勞動者可以督促單位及時發放;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單位支付,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員工工資領取的金額、時間、領取人的姓名和簽名,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
如果單位不發工資條,勞動者可以督促單位及時發放;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單位支付。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本人支付工資。勞動者因故不能領取工資的,其親屬或者他人可以委托其領取。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支付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員工工資領取的金額、時間、領取人的姓名和簽名,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個人工資清單。以上回答只是基于目前的資料和我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咨詢!如果你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你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