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通常由具有提案權的機關或議員(代表)提出,但其內容必須是屬于議事機關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才能成為議案人大代表建議的議案要求,對于議案,要求比較嚴格,一般地說,形成一個議案要具備三個條件:1、從提出議案的主體來說,要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人大代表提的是提案還是議案,法律分析:人大代表提的是提案,對于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則沒有嚴格規定,只是要求言之有物即可人大代表議案提綱,人大代表議案是指由法定機關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或者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審議并作出決定的議事原案。
人大代表議案是指由法定機關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或者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審議并作出決定的議事原案。法律對議案的提出、議案的內容和處理程序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議案的提出者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機關或者代表。議案的內容必須是屬于法律規定的本級人大或者人大常委會職權范圍內的事項。議案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提出的議案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寫清案由、案據和方案
對于議案,要求比較嚴格,一般地說,形成一個議案要具備三個條件:1、從提出議案的主體來說,要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于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2、從議案的內容來說,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于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3、從議案提出的時間來看,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法定時間要求。以上三個條件,是對議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習慣稱為“硬件”。此外,對于議案還要有書寫格式上的要求,即每個議案要有案由、案據和方案,不能光列一個題目,提一個要求。對于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則沒有嚴格規定,只是要求言之有物即可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提的是提案。法律依據:議案必須列入大會的議程予以審議,而提案的作用是供有關部門今后決策時參考,有可能被采納,也有可能不被采納。因此“提案”與“議案”是兩種性質根本不同的文種。首先,提案只能由政協委員提出,議案只能由人大代表提出。其次,在法律效力方面,人民代表大會是權力機關,人大代表的議案一經通過,就具有法律效力。協委員提案是民主監督的一種形式,沒有法律的約束力。最后,在提出時間方面,人大代表議案,一般只在大會期間提出,而政協委員提案,既可在全體會議期間提出,也可在休會期間提出。議案:“議案”是國務院2012年4月發布的新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規定的15種公文文種之一。提案:通常由具有提案權的機關或議員(代表)提出,但其內容必須是屬于議事機關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才能成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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