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制定Constitution法律誰實施憲法法律中國憲法制定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中國的行政法規是誰制定-1/解析:國務院制定,法律被批準(法律被國家批準制定,法律是指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行使,依照法定程序修改、頒布,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1、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2.條例(一)行政法規:國務院;(二)地方性法規:省、直轄市、省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3.法規(一)部門規章: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各審計機關;(二)政府規章: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廣義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法律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
地方性法規由地方人大發布制定。規定由國務院各部委、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和地方政府發布。注:1。該規定為規范性文件,不屬于法律的范疇,效力低于法律。2.規定是法律的名稱,不是法律的類型。法律效力等級: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中國法律遵循特別法優于一般法、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
法律是國家批準的制定。根據我國法律、法律/的規定,是由國家承認制定并以國家強制力實施的,體現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范性制度。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法律是指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行使,依照法定程序修改、頒布,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法典和法律的總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法律可以分為: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 法律;3.行政法規;4.地方法規;5、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高于其他部門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它規定了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最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3、行政法規是誰 制定法律解析:國務院。1.法律分為基礎法律和非基礎法律。基本法律是人大寫的制定,非基本法律是人大常委會寫的制定;2.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制定;3.地方性法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發布制定;4.國務院各部門發布的部門規章制定;5.地方政府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發布。
行政法規可以規定下列事項: (一)行政法規要求的事項;(二)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的國務院行政職權事項。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定的事項制定 法律,國務院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授權決定的第一部行政法規制定,這是經過實踐檢驗的。
4、我國的行政法規由誰 制定法律分析:由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是依據憲法和-0/在國務院具有國家強制力的規范性文件。也就是說,行政法規是國務院制定的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規,但不得與憲法、行政法規相抵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九條。本法第八條規定的事項尚未作出制定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根據實際需要先行采取其中的一部分。
5、法規是誰 制定的法律解析:法律法規是法律、法規、規章、章程等法定文件的總稱。規定參照國家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比如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和頒布的地方性法規。設區的市、自治州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法律法規也有法律的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條,省、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制定將地方性法規在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
6、誰 制定憲法 法律誰實施憲法 法律中國憲法制定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中國憲法制定的主體是人民。根據憲法學理論,憲法主體不同于憲法機關。中國憲法制定的主體是人民。憲法機關是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全體人民享有制憲權,制憲權是憲法的主體,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享有制憲權,只是一個制憲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按照法律,人民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
7、教育單行 法律由誰 制定法律解析:我國單獨教育法屬于一般法律(即基本法律)以外,根據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憲法的有關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條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對于提高人的綜合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創造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決定性意義。國家保障教育的發展。
8、憲法和 法律分別由誰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的國家根本法制定。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務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律法規必須符合憲法,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1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