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關押艾滋病犯人,并沒有法律障礙,只是由于歷史原因、關押條件限制,才讓某些艾滋病人逍遙法外。比如在武漢、廣州、佛山、重慶不少地方都開始建設艾滋病人的特殊關押點,我同情艾滋病攜帶者和患者,不管怎么說生了病都是件讓人同情的事情,如果一旦犯人被確診為艾滋病感染者,他們就會被關押到專門為艾滋病患者準備的牢房,而我國法律也規定在押人員享有就醫的權利。
1、有艾滋病的人犯法要坐牢嗎?
有艾滋病的人犯法要坐牢嗎?作為感染科醫生來回答你的問題,因為日常接診的過程中也遇見類似的問題,很多患者都會有類似的疑問,是不是得了艾滋病干一些非法的事情,就不需要坐牢呢?答案是:無論是哪一類疾病,只要是觸碰了法律底線,一樣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在90年代,監獄沒有條件隔離的,只要通過申請,還是可以保外就醫的,所以一些患者利用這些問題大打擦邊球,
但是現在這個時代已經過去因為我們時常在接診過程中遇見獄警押解艾滋病患者門診就診或者在醫院檢查及帶手銬住院治療(監獄里的醫院往往只能做基本的檢查)。到了今天我們對犯人的區別其實更加清晰了,沒有經過法律明確定罪的我們稱之為嫌疑犯,而經過法庭的宣判的明確定罪的即為罪犯,罪犯,首先他是作為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人,生而為人最基本的權利就是他的生命健康權,無論是誰都不能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權,即使他是一個罪犯他也應該有最基本的保護生命。
因此如果一旦犯人被確診為艾滋病感染者,他們就會被關押到專門為艾滋病患者準備的牢房,而我國法律也規定在押人員享有就醫的權利,根據我國《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范圍》規定,申請保外就醫,一是身患有嚴重的疾病,短期內有死亡的危險,二是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三是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的可能。而對于艾滋病是否可以申請保外就醫這一情況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這要視監獄的具體情況而定,監獄沒有條件隔離的,只要通過申請,還是可以保外就醫的,
現在不是1990年那個全社會盲目“恐艾”的時代,一方面,大家對艾滋有了理性的了解;一方面,我國對于傳染性疾病越加重視,該是解決“涉艾”的社會保障、社會治安問題的時候了。如前所述,關押艾滋病犯人,并沒有法律障礙,只是由于歷史原因、關押條件限制,才讓某些艾滋病人逍遙法外,只要政府愿意投入,就能解決問題。
比如在武漢、廣州、佛山、重慶不少地方都開始建設艾滋病人的特殊關押點,HIV陽性患者存在于各行各業,作為國家公民,一樣的需要遵守國家法律,觸犯法律意味著牽涉到治療的幾個問題:1.可能存在斷藥的風險,因為不能帶任何藥品進去監區,需要各種醫學證明,而這些證明需要一段時間;2.監獄飲食狀況欠佳,營養狀況跟不上,不利于疾病及體質恢復;3.心情壓抑及空氣流通欠佳,可能會造成肺部感染及其他機會性感染;4.個人隱私可能得不到保障。
2、艾滋病歧視案,廣州首勝,如果是你,你覺得企業應該拒絕艾滋病攜帶者嗎?
我同情艾滋病攜帶者和患者,不管怎么說生了病都是件讓人同情的事情,不過,我真的很難做到和他們一起工作。對不起,是懦弱無知有狹隘,我實在不敢和他們一起工作,我知道他們工作能力和人格魅力都遠高于我,如果公司考慮到工作能力方面,我是可以辭職換個地方的,企業可以招聘他們,同時,像我這種狹隘無能又愚蠢卑鄙的膽小鬼也有選擇離職的自由,而不能被指責我不一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