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是國家給的政策,但是實際執行中,困難不小呀,現在縣區正在機構改革,還沒有改革完成,所以各地市區一級的執法隊伍(城建監察)怎么改革尚無定論,都處于觀望態度。水政監察大隊是水務部門的行政執法機構,承擔著水務領域內的《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制宣傳與具體執法工作。
1、事業編改革中,縣級市水政監察大隊怎么改革呢?
水政監察大隊是水務部門的行政執法機構,承擔著水務領域內的《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制宣傳與具體執法工作。按照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行政執法綜合改革方案要求,行政執法以縣區為主,實行綜合執法,縣級行政執法機構以農業農村、文化旅游、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管理五個領域執法機構為主,實行跨領域綜合設置。
水務執法,一種可能是整合到統一的綜合執法機構,統一行使縣區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執法職能;另一種是根據職能相近的原則,整合到農業農村執法機構,統一執法,水務執法單設的可能性很小,行政綜合執法改革方案一兩個月內就會審批執行,到時候就可以明確了。就目前的改革進展來看,行政執法綜合設置是肯定的,實行局隊合一,成立專門的事業機構,行使執法權利,也是肯定的,
綜合執法改革方案要求,行政執法職能以縣區為主設置,省一級不再設立專門的行政執法機構,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原則上只設立一支執法隊伍,以區為主整合,鄉鎮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新《公務員法》保留了“行政執法公務員”的概念,也明確規定承擔“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可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因此,改革后新成立的行政執法機構參公基本已經成為定局,
無論是新《公務員法》,還是各部委下屬的《行政執法機構改革指導意見》,都明確要求行政執法實行資格化管理,全面清退執法領域內的臨時工、合同工,嚴禁輔助人員執法。原來已經取得執法資格的干部身份人員,才能保留參公身份,參與行政執法,其他工勤人員、合同工等即使已經取得執法資格,也不再承擔執法任務,不再從事執法工作,工人也不能繼續參公。
2、水政監察大隊將改革成什么樣?
水資源行政監察管理,水是生命之源。所以水的保質、防污染是非常重要的事,一點都不能放松和馬虎,對其實施改革無非是加大職能,明確責、權、利,嚴格管控,嚴肅執法;做好中長期用水規劃和布局,平衡南北東西水資源調度;防洪、蓄水;水土保持,做好水的循環、利用;還涉及污水處理等。一句話,獨立性更強,責任更大,使命更重,執法更嚴,
3、環境監察大隊工勤編制執法人員怎么改革?
一、機關工勤人員的現狀工勤人員雖占比不大,但在各自的崗位上都發揮了重要作用。經過多年改革(特別是車改)后,一是部分人員仍堅守在工勤崗位上認真做好后勤服務工作,為機關正常運轉默默無聞、無私奉獻,二是由于許多機關編制少,工作量大,為彌補人員不足問題,將部分工勤人員轉崗安排在公務員崗位上,長期頂崗。這部分人員愛學習、懇鉆研、業務熟練,已成為行家里手和業務骨干,為機關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他們的成績有目共睹,應予以肯定,
二、反映的問題工勤與公務員同一個單位工作、一同參加考核、同樣評為優秀等次,卻無法享受同公務員一樣的獎勵。他們認為:一是年度考核優秀,體現的是對一個人一年來辛勤工作的尊重和肯定,而對于考核優秀的獎勵,應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應該以身份來限制、區別對待,讓獎勵打折扣,二是當前工勤只有考核表上“優秀”兩字,如果對他們“只評不獎”,不能讓他們與公務員享有同樣的考核獎勵政策,這種不合理、不公平的做法,將嚴重挫傷他們工作的積極性。
三是工勤和公務員同在機關工作,如果不論能力和品行,僅以身份予以區分,這樣的政策不科學,帶有歧視意義,容易激化矛盾,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四是今年4月份,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意見》,而機關工勤也工人階級,他們的貢獻和待遇不應被忽略遺忘。因此,他們多次反映,訴求在年度考核中享受與公務員一樣的獎勵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