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關押艾滋病犯人,并沒有法律障礙,只是由于歷史原因、關押條件限制,才讓某些艾滋病人逍遙法外。如果一旦犯人被確診為艾滋病感染者,他們就會被關押到專門為艾滋病患者準備的牢房,而我國法律也規定在押人員享有就醫的權利,根據我國《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范圍》規定,申請保外就醫,一是身患有嚴重的疾病,短期內有死亡的危險,二是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三是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的可能。
1、有艾滋病的人犯法要坐牢嗎?
有艾滋病的人犯法要坐牢嗎?作為感染科醫生來回答你的問題,因為日常接診的過程中也遇見類似的問題,很多患者都會有類似的疑問,是不是得了艾滋病干一些非法的事情,就不需要坐牢呢?答案是:無論是哪一類疾病,只要是觸碰了法律底線,一樣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在90年代,監獄沒有條件隔離的,只要通過申請,還是可以保外就醫的,所以一些患者利用這些問題大打擦邊球,
但是現在這個時代已經過去因為我們時常在接診過程中遇見獄警押解艾滋病患者門診就診或者在醫院檢查及帶手銬住院治療(監獄里的醫院往往只能做基本的檢查)。到了今天我們對犯人的區別其實更加清晰了,沒有經過法律明確定罪的我們稱之為嫌疑犯,而經過法庭的宣判的明確定罪的即為罪犯,罪犯,首先他是作為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人,生而為人最基本的權利就是他的生命健康權,無論是誰都不能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權,即使他是一個罪犯他也應該有最基本的保護生命。
因此如果一旦犯人被確診為艾滋病感染者,他們就會被關押到專門為艾滋病患者準備的牢房,而我國法律也規定在押人員享有就醫的權利,根據我國《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范圍》規定,申請保外就醫,一是身患有嚴重的疾病,短期內有死亡的危險,二是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三是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的可能。而對于艾滋病是否可以申請保外就醫這一情況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這要視監獄的具體情況而定,監獄沒有條件隔離的,只要通過申請,還是可以保外就醫的,
現在不是1990年那個全社會盲目“恐艾”的時代,一方面,大家對艾滋有了理性的了解;一方面,我國對于傳染性疾病越加重視,該是解決“涉艾”的社會保障、社會治安問題的時候了。如前所述,關押艾滋病犯人,并沒有法律障礙,只是由于歷史原因、關押條件限制,才讓某些艾滋病人逍遙法外,只要政府愿意投入,就能解決問題。
比如在武漢、廣州、佛山、重慶不少地方都開始建設艾滋病人的特殊關押點,HIV陽性患者存在于各行各業,作為國家公民,一樣的需要遵守國家法律,觸犯法律意味著牽涉到治療的幾個問題:1.可能存在斷藥的風險,因為不能帶任何藥品進去監區,需要各種醫學證明,而這些證明需要一段時間;2.監獄飲食狀況欠佳,營養狀況跟不上,不利于疾病及體質恢復;3.心情壓抑及空氣流通欠佳,可能會造成肺部感染及其他機會性感染;4.個人隱私可能得不到保障。
2、你見過的最難忘的艾滋病病人是什么樣子的?
我見過兩個艾滋病人,一個是大約09年,早上六點被護士叫起來去手術室會診,一看是一個高處墜落傷的男病人,大約25歲左右。警察送來的,說是入室盜竊的小偷,爬窗子從五樓掉下來了,初步診斷顱骨骨折,胸腹腔內出血,大腿骨折,幾個科室都來了,準備給:病人導尿,褲子一脫,看到雙側腹股溝全是針眼,我馬上說:1.這個患者吸毒。
2.可能是艾滋,讓血庫配血的時候,優先查免疫,最后果然是艾滋,剖腹探查的時候,普外科的都多戴了一層手套,最后這個患者因為脾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了。第二個是2015年冬天在急診,半夜送來個病人,說是因為車禍,一起來的還有警察。說查了身份是個備案的艾滋病人,當時心里就咯噔一下,等看到病人的時候,才發現只是個19歲的小伙子,身高大概172到175,很瘦,目測不過50公斤,穿著中跟皮靴,嬉皮士黑色緊身褲子,耳朵上都是耳釘,皮膚很白,留著時髦的有點一點點長的年輕人發型,好像還畫了一點妝,紋眉。
3、艾滋病歧視案,廣州首勝,如果是你,你覺得企業應該拒絕艾滋病攜帶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