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定權限而不提供幫助(不違反規定),這就是醫院不負責任的表現。配一輛救護車,最好的標準是5人,醫生護士司機各一人,擔架工2人,月工資最低消耗2萬,按倒班,最起碼3天1個24小時班,即每10天就要產生2萬工資收入(別的油錢及車輛耗損不算)每天要產生2千元工資收入,如果200元每趟,日均也要10趟車,均兩小時1趟,當然還僅僅是工資,而且油錢及車輛更是大頭,即便是30趟車,也沒辦法補虧空。
1、轉院時,醫院有救護車不出,而要求聯系第三方的救護車,為什么?
如果病人確實需要轉院治療(不管是病人自己要求還是本醫院不能醫治需要轉院的),我認為醫院也要盡量給于提供方便,比如聯系上級醫院,在可能的條件下可派人或出車護送,如果按規定醫院沒有權力和義務那是另一回事。如果有一定權限而不提供幫助(不違反規定),這就是醫院不負責任的表現,病人從這個醫院轉院,應該是本院出車出醫務人員護送。
2、120急救車起步價是多少?
配一輛救護車,最好的標準是5人,醫生護士司機各一人,擔架工2人,月工資最低消耗2萬,按倒班,最起碼3天1個24小時班,即每10天就要產生2萬工資收入(別的油錢及車輛耗損不算)每天要產生2千元工資收入,如果200元每趟,日均也要10趟車,均兩小時1趟,當然還僅僅是工資,而且油錢及車輛更是大頭,即便是30趟車,也沒辦法補虧空!現在每趟120元還嫌貴,按工資配備,最多養1個工作人員!司機兼醫生兼護士兼擔駕工!現在之所以還僅是100多元,是囯家補助了,而且將急救人員的工資劃得很低很低,而且人員盡量少,僅2人,工資僅1千多元不到2千元,比清潔工的工資都要低1倍!這才勉強維持!現在人跑120無耐之舉!而110工作人員是公務員編制,根本不存在工資消耗,所以110出警不要錢!要降120費用,關鍵在囯家,保障工作人員最基本的生活需求,120也可以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