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鄭州人,親身經歷其中,這次暴雨對鄭州的影響大到無法估計。首先肯定回答,該奔馳車主肯定要承擔責任,嚴重的話還要承擔刑事責任,近日,一段“鄭州特大暴雨時,某小區地下車庫出口處,一輛奔馳車堵住了停車場車庫的視頻”沖上了熱搜,再有就是打開發動機上的機油加油蓋,查看發動機機油是否進水,如果滲進水去要及時更換新機油,并對汽車上的變速箱,及后橋里的齒輪油進行細致的檢查,發現齒輪油內有發白的東西,就說明齒輪油或機油里滲進水去了。
1、鄭州暴雨,一奔馳堵在車庫出口造成全車庫車輛被泡,應該怎么處理?
首先肯定回答,該奔馳車主肯定要承擔責任,嚴重的話還要承擔刑事責任!近日,一段“鄭州特大暴雨時,某小區地下車庫出口處,一輛奔馳車堵住了停車場車庫的視頻”沖上了熱搜。到底是怎么樣的情況呢?事情是這樣的由于該奔馳車主生怕自己的愛車被水泡了,看到停車場出口有塊高地!于是開足油門,沖啊!將自己的奔馳車停在了這塊高地上,堵住了停車場的唯一出口,
期間,大家也與奔馳車主協商,看看能不能挪下車。誰料,奔馳車主死活不挪,愛咋咋地!結果悲催了,其他車都開不出來,全被水泡了!有人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奔馳車主好像做的也沒有錯啊!嗨,你這三觀有問題啊,兔哥想告訴你,錯了!大錯特錯!在災難面前,這個奔馳車主樣子真丑陋!為了自己的私利,已經嚴重損害他人的利益。
不僅侵權了,違法了,甚至嚴重的有可能涉嫌犯罪了!第一,有人說奔馳車主的行為應該是刑法上的緊急避險?兔哥想說,邊都沾不上,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顯然,奔馳車主的行為將其他車輛置于極其危險境地,而且其他車輛價值遠遠高于奔馳車,所以奔馳車主的行為與緊急避險不符,
另外,相反,如果物業或者其他人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將該奔馳車拖走或者損壞,倒是完全符合緊急避險構成要件。第二,奔馳車主堵了停車場出口路的行為,其實已經違反了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也侵犯了其他業主的通行權利,對于其拒絕挪車行為,違反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屬于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更為嚴重的是,如果奔馳車主沒有挪車,影響其他急需出庫避險的車輛通行被淹,造成停車庫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的,司法機關都可以奔馳車主追究其刑事責任,奔馳車主有可能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罪等罪名。最后,奔馳車主堵車行為,阻礙了其他急需出庫避險車輛通行,對此造成的損失,奔馳車主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如果對奔馳車主行為置之不理,也應該就擴大損失同樣需要承擔責任。
2、鄭州特大暴雨之后,對鄭州影響到底有多大?
身為鄭州人,親身經歷其中,這次暴雨對鄭州的影響大到無法估計,我住中原區西三環,地勢相當于二七塔頂的位置,當時水最深的時候估計有1米,我們小區幾乎所有的車都進水了,現在地下車庫還埋著二十多輛,小區所有單元樓的地下室都幾乎灌滿,有大約2米的深度。而災情嚴重的二七區,河醫附近,金水河倒灌,災情更是嚴重到無法說,整個建新街一樓全部被淹,姐姐家一樓,水深直接到冰箱頂部,家里所有東西都扔了,
東區地勢更低,據說白沙那邊自建樓都淹了一層半。最致命的應該是交通線路,市內大大小小已經塌陷了六十多處,大到高架橋柱基斷裂,小到路面塌成大洞,而且每天都不斷有新的塌方,現在走在路上真是“如履薄冰”,昨天一個媽媽帶著兩個孩子走在棉紡路上突然就塌方掉下去人就沒了,現在不敢輕易出門,出一趟門家人都會神經緊繃,
3、鄭州4s店正在賣的汽車,被洪水浸泡過之后,該怎么處理?
被洪水浸泡過的汽車,個人認為,應該等水退去之后,打開發動機蓋,將整臺車全部晾干后,注意此時在有水的情況下,最好不要啟動發動機!因為啟動發動機會對整部汽車的線路造成連電,另外對汽車上的發電機,汽車發動機上的起動機等都會造成連電,或線路短接的危險!還有各種繼電器,儀表盤,等各種設施!再有就是打開發動機上的機油加油蓋,查看發動機機油是否進水,如果滲進水去要及時更換新機油,并對汽車上的變速箱,及后橋里的齒輪油進行細致的檢查,發現齒輪油內有發白的東西,就說明齒輪油或機油里滲進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