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曹操把手中的南陽郡和南郡的一部分重新劃分,分為襄陽郡、南鄉郡。襄陽人拿南陽郡和南郡漢水分界,去否定南陽郡和漢中郡以山為界的地理現狀,去質疑南陽郡境內這一段西北東南走向的漢水,為什么不是漢中郡和南陽郡的分界,緣由這一片地區,是南陽郡和漢中郡交界,而不是南陽郡與南郡交界。
1、南陽郡和南郡有何不同?
東漢的南陽郡和南郡,只有一字之差,都屬于荊州,南陽郡在荊州的最北方,與南邊的南郡相連,南郡中廬縣與南陽郡鄧縣,隔江(漢江)相望。南陽郡,是荊州人口最多,最富裕的地方,郡治南陽城,也稱宛城,東漢的“南都、帝鄉“,曹操“困于南陽,險于烏巢,危于祁連,逼于黎陽,幾敗北山,殆死潼關,”,這里面的南陽,就是指的南陽城,孫堅“比至南陽”也是說的南陽城,諸葛亮“躬耕于南陽”也是指的南陽城。
南郡,郡治江陵,赤壁之戰“先主與吳軍水陸并進,追至南郡”,“備、瑜等復追至南郡,曹公隨北還,留曹仁、徐晃于江陵”和孫劉聯軍對峙,“十四年,瑜、仁相持歲余,所殺傷甚眾,”曹仁棄城,退守襄陽,周瑜在江陵就任南郡太守。這里面的南郡多指的“江陵”,因此,南陽,郡、城同名(如長沙),南陽一詞多指南陽城(宛城),如果講南陽郡內某地,常常以南陽X縣全稱,或只稱呼縣名,像“先主屯新野”,“夏侯惇、于禁等,于博望”等。
2、東漢末年,南陽郡與南郡是如何以漢水為界劃分的?對此你怎么看?
中國古代劃分行政區域多以地形為要,《易經》說:“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史學家鄭樵也認為:“地理之要在于封圻(音齊,邊界),而封圻之要,在于山川。《禹貢》九州皆以山川定其經界,九州有時而易,山川千古不易,是《禹貢》之國,至今可別,”史書中涉及以漢水為界的最早記載見于《爾雅?釋地》:“兩河間曰冀州,河南曰豫州,河西曰雍州,漢南曰荊州,江南曰揚州,濟河間曰兗州,濟東曰徐州,燕曰幽州,齊曰營州。
”“漢南曰荊州”的記載清楚地表明,從上古以來,漢水就是豫州和荊州的傳統南北分界線,至秦,《史記?秦本紀》載:“(秦昭襄王)三十五年,佐韓、魏、楚伐燕。初置南陽郡,”注引《正義》(唐?張守節著)曰“秦置南陽郡,在漢水之北”。《釋名》云:“在中國之南而居陽地,故以為名焉,”南陽郡傳統上是屬于豫州的,秦兼天下,設三十六郡,南陽郡先屬豫州,至漢武帝時“置十三州,豫州舊名不改,以河南、河東二郡屬司州,又以南陽屬荊州”(見《晉書?地理志》)。
張衡《南都賦》表述南陽的地理位置云:“陪京之南,在漢之陽,”《晉書·地理志》又云:“及秦,取楚鄢、郢為南郡,又取巫中地為黔中郡,以楚之漢北立南陽郡。”東晉史學家習鑿齒《襄陽記》“秦兼天下,自漢(水)以北為南陽郡,自漢(水)以南為南郡”的記載都再一次明確了這種觀點,其他相似的記載還有《楚地記》云:“漢江之北為南陽,漢江之南為南郡”。
(見《太平寰宇記》卷之一百四十五)《漢書補注?地理志》“南郡”條的記載,《路史?國名記》中引《地紀》曰“漢江之北為南陽,漢江之南為南郡者是也”的記載,《元和郡縣志》也載:“秦兼天下,自漢以北為南陽郡,今鄧州南陽縣是也。漢以南為南郡,今荊州是也,”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襄陽縣志》載:襄陽,西漢初年建縣,“轄漢水以南,邔縣以北,中盧縣以東,屬荊州刺史部南郡”。
江北,即今樊城一帶,為古鄧縣,“轄漢水以北,新野縣以南,蔡陽縣以西,山都縣以東的地區,屬南陽郡”,所以,對秦漢時期南陽郡、南郡以漢水為界,自秦漢以后的各朝各代都是這么認為的,這一點沒有什么異議。秦作為中國歷史上首次中央王朝統一的行政區劃編制,在劃分地域,設置郡縣時,在考慮各地歷史、人口、經濟的各種情況的同時,較充分地考慮了自然條件,使行政區盡可能地與自然地理單元相吻合,
如在渭河平原置內史、珠江三角洲設南海郡、太原盆地置太原郡、南陽盆地置南陽郡、漢中盆地置漢中郡等。加上秦統一中國時,是“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統一之初,只能以人口的多少和主要的山川作為劃分天下三十六郡的依據,沒有時間考慮到復雜的地方利益等關系,故秦設南郡和南陽郡時,以南陽盆地的邊緣和南襄通道附近的漢水作為分界是很自然的事,不可能在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設南郡時,獨獨留下隆中這么奇怪的一塊地方給6年后設立的南陽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