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的合村并居,不是所有的村莊都要進行合村并居,而是依據相關的規定,先分類,再規劃,再實施合村并居。由此可見,合村并居主要是針對第四類村莊,也就是搬遷撤并類的村莊是需要進行合村并居的,雖然不是山東人,但卻很看好山東的合村并居,合村并居要因地制宜,符合條件的可以合村并居,不符合條件的就不要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只能引起與農民之間的矛盾,并沒有起到合村并居的初衷。
1、山東農村現在實施合村并居,是包括全部村莊嗎?
山東的合村并居,不是所有的村莊都要進行合村并居,而是依據相關的規定,先分類,再規劃,再實施合村并居。具體分析如下:首先,進行村莊分類,目前,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山東省將縣域村莊大體分四類:一是,集聚提升類,主要是現有規模大的中心村;二是,城郊融合類,主要是城市近郊區以及縣城城關鎮所在地村莊;三是,特色保護類,主要是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特色資源豐富的村莊;四是,搬遷撤并類,主要是位于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以及人口流失特別嚴重的村莊。
五是,看不準的村莊,暫不做分類,由此可見,合村并居主要是針對第四類村莊,也就是說,搬遷撤并類的村莊是需要進行合村并居的。第二,編制村莊規劃,中央農辦等5部門下發《關于統籌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省結合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2019年年底完成村莊分類工作,2020年年底完成村莊布局規劃,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實現村莊規劃應編盡編。
目前正在開展村莊規劃工作,規劃完成經過審批以后,將成為合村并居工作的實施依據,第三,實施合村并居工作。合村并居之所以產生如此大的爭議,和推進速度過快,很多村民前期工作不了解有關,比如:村莊是怎樣分類的?為什么這么分類?我的村子是屬于那一類?需要拆遷嗎?如果需要拆遷?我需要搬遷到哪里?我的生活會有保障嗎?補償的標準是什么?等等這些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還沒有解決好,也沒有明確的答案,為了搶時間趕任務,產生了盲目拆遷行為,損害了老百姓的利益,甚至部分地方出現了“強拆強推”等違法違規事件,大大偏離了“合村并居”的初心,傷了老百姓的心。
2、你對山東的合村并居怎么看?
你對山東的合村并居有什么看法?最近網絡出現山東合村并居因為拆遷,當地居民與拆遷辦發生沖突事件,導致當地政府向農民道歉,并承諾永不拆遷,合村并居當然是件好事,合村并居的前提是要征得農民的同意,特別是拆遷補償標準,達到農民的滿意,這才是合村并居的前提,大家認可了拆遷補償標準,才能順利進行。祖祖輩輩都是農民,習慣了農村的生活,老人和孩子不用爬樓梯,地里打的糧食直接放到自己家的院內,非常方便,
如果合村并居,老房子拆遷,全部建成了樓房,如果都是建上下兩層,并不節省土地,合村并居也就沒有什么意義了。在農村,首先要考慮到農民的利益,每家有農具,拖拉機,亂七八糟的東西,合村并居后放哪里?農村通天然氣的并不多,農村做飯目前用的都是地鍋,燒的柴禾,合村并居后用煤氣,又增加了農民的開支,農民的收入本來就低,他們能愿意嗎?如果想合村并居,首先征求大家的意見,是否有95%以上的農民同意,同意后才可以進行拆遷,
在拆遷前,是不是先給農民把房子建好,水、電、天然氣接通,讓大家搬進去住,再拆遷是不是很合適?合村并居要因地制宜,符合條件的可以合村并居,不符合條件的就不要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只能引起與農民之間的矛盾,并沒有起到合村并居的初衷。無論如何,都需要尊重大家的意見,不能為合村并居而合村并居,而是讓老百姓得實惠才是硬道理,
3、山東合村并居,能實施嗎?
雖然不是山東人,但卻很看好山東的合村并居。因為,在我的印象中,山東自打上世紀80年代以來,幾十年的發展總是給人眼前一亮的感覺,上世紀80年代的時候,我們這邊的供銷社系統,就曾經廣泛開展過“學山東、趕濰坊”活動,希望借鑒山東和濰坊的先進發展理念,我還清楚地記得,當時山東省牟平縣有個姜各莊供銷社,為了支持當地的農民發展農業生產,在農用生產資料上對農戶“先予”,給于全方位支援,通過夏秋季收購農戶的農產品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