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試法yǐshēnshifm:自己想辦法做違法的事,《汪涵尊傳》:“沈明之職,號以身試法”違法亂紀(jì),犯漢奸罪,知法犯法,以身作則,引公安局長坐牢,都是貶義,自己嘗試做違法的事情,Never以身試法只是不要試圖自己去做違法的事情,Dont以身試法含義:不要試圖自己做任何違法的事情。
Never 以身試法只是不要試圖自己去做違法的事情。以身試法:1.發(fā)音:yǐ sh ē nshǐ f ǐ。2、解釋:正文:親自,親自;嘗試:嘗試。自己嘗試做違法的事情。指明知故犯。3.來源:東漢班超《漢書·王尊傳》:“沈明之職,號以身試法”4.用法:貶義。用作書面語言。一般用作謂語、賓語和定語。延伸資料:同義詞:知法犯法,犯罪。知法犯法:1。發(fā)音:zhρfγnfγ。2.解釋:知法犯法。3、出處:清·吳《儒林外史》第四回:“好僧官!知法犯法!”4.用法:作謂語和賓語。犯罪的罪名:1。發(fā)音:zuòJiānàNKē2。解讀:作惡多端,違法亂紀(jì)。3.來源:如果三國蜀國諸葛亮的《師表》中有奸臣,有忠厚善良之人,向部里交個處分是應(yīng)該的。
2、不要 以身試法。什么意思?Don t以身試法含義:不要試圖自己做任何違法的事情。以身試法y ǐ sh ē nshif m:自己想辦法做違法的事,指明知故犯。《汪涵尊傳》:“沈明之職,號以身試法”違法亂紀(jì),犯漢奸罪,知法犯法,以身作則,引公安局長坐牢,都是貶義,用作書面語言。一般用作謂語、賓語和定語,部分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