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類可供出售金融-2/,此金融資產在本年度及以后兩個完整會計年度不得劃分為持有至到期,金融-2/,不得隨意重復分類,3.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2/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重疊分類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標準,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類可供出售金融-2/,權重為分類日。
回答A 分類注意以下三點:1。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將某金融-2/as金融/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其他類別金融-2/不能重復分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2/。2.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2/等。金融-2/,不得隨意重復分類。3.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2/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重疊分類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標準,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類可供出售金融-2/,權重為分類日。如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類可供出售金融-2/,此金融 資產在本年度及以后兩個完整會計年度不得劃分為持有至到期。借:可供出售金融-2/(反映公允性),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賬面價值),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賬面價值與公允性的差額)
3、可供出售 金融 資產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 分類具體條件是什么可供出售金融-2/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可歸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1 .企業持有意圖或能力發生變化,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資分類的要求;2.可供出售金融 資產的公允價值不再能夠可靠計量;3.持有待售擴展信息金融-2/超過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可供出售金融-2/指交易金融12344。企業購買可供出售金融-2/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息或增加市值,可供出售金融-2/不會像交易型金融-2/那樣主動管理。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出售可供出售金融-2/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2/應歸類為短期投資;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一年以上的營業周期內出售金融-2/以供出售,則應將它們歸類為長期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