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通常在下月支付工資上個月的工資,這是允許的,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或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system工資,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制度的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工資工資繳費時間的具體依據不是勞動法,而是工資關于繳費的暫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約定的日期繳納工資。
國家沒有規定每月工資發放的具體日期;1.《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通常在下月支付工資上個月的工資,這是允許的。比如5月的工資是6月發的。如果延遲到6月以后,就違反了第50條。2.但是勞動法并沒有明確規定上個月應該發的日期工資。你可以查一下有沒有自己的工資支付規定,里面會有詳細的規定。比如深圳的規定是繳費期限不得超過7天。(如果周期是每個月的月底,則在次月7號之前發送;如果周期為每月20號,則在27號之前發送)。《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無故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0/關于支付的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制度的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工資
2、勞動法發 工資時間規定工資繳費時間的具體依據不是勞動法,而是工資關于繳費的暫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約定的日期繳納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和工資每月至少一次。根據工資關于支付的暫行規定工資的第七條,支付必須在雇主和雇員商定的日期進行,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或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system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八條工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協議或者合同的約定,向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者特定工作的勞動者支付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工資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