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早時的政策要求“子女就近”原則,也就是即使老人身邊無子女,也要”就近不就遠(yuǎn)“,例如申請人在長沙,身邊(本市)無子女,但有個子女在韶關(guān),韶關(guān)比深圳距離長沙近,也是無法提出隨遷深圳的申請。《通知》第十條里,對老人投靠隨遷作了修改,老人投靠由“申請人身邊無子女”調(diào)整為“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遷入深圳戶籍連續(xù)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戶籍”,同時取消“老人身邊是否有子女”的認(rèn)定條件。
1、本人46歲,在深圳交社保3年,戶口能隨子女遷入深圳嗎?
這有明文規(guī)定的,但是別說隨遷連遷戶口都是很容易的事了,也不像我們以前那樣困難重重。辦個隨遷找個女兒同學(xué)的老爸(警察)去戶籍科咨詢一下,先說要1千塊港幣打發(fā),后來又說要請他們吃大餐,吃了大餐還要五千塊人民幣紅包(戶籍科的),我就直接說我只能給你2千塊錢,你非要五千那就讓我繼續(xù)排隊!你自己看吧!戶籍科的警察還是敲詐我2千塊大樣,
你說難不難?兩個警察搞走我1千港幣 2千多蛇肉火鍋 2千塊人民幣=一共5千多塊!那是1997年的事。我走進(jìn)解放路戶籍科(地王大廈是我們建的這個位置我很熟)我就問保安大哥:張科長在那個辦公室?這保安打開嗓門來了一句:張科長個屁!我心里就有數(shù)了,心里想,他奶奶個胸(因為市長我認(rèn)識)我心里就懷疑這家伙不好好為深圳人民服務(wù)?搞這歪門邪道一套一套的,我要讓他下課是分分鐘的事!。
2016年9月1日,深圳市開始實施《深圳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印發(fā)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同時廢止《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guī)定(試行)》(深府〔2005〕125號),截至目前,現(xiàn)行所參照的仍為該《通知》。《通知》第十條里,對老人投靠隨遷作了修改,老人投靠由“申請人身邊無子女”調(diào)整為“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遷入深圳戶籍連續(xù)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戶籍”,同時取消“老人身邊是否有子女”的認(rèn)定條件,
至此,老年人隨遷子女入深戶的條件如下:一、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遷入深圳戶籍連續(xù)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戶籍;二、申請人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須同時滿足),婚姻在存續(xù)期間的,須同時提出入戶申請,離異或喪偶除外;三、被投靠人屬本市家庭戶成員;四、申請人(隨遷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應(yīng)該說,深圳隨遷政策的不斷調(diào)整體現(xiàn)了戶籍制度的以人為本,降低了準(zhǔn)入門檻,比如《通知》中夫妻投靠的條件之一由“夫妻分居滿三周年”調(diào)整為“夫妻分居滿兩周年”。而老年人投靠隨遷之前政策為“申請人身邊無子女”,例如申請人在湖南長沙,身邊(本市)有子女,是不能投靠有深戶的兒女的,而更早時的政策要求“子女就近”原則,也就是說,即使老人身邊無子女,也要”就近不就遠(yuǎn)“,例如申請人在長沙,身邊(本市)無子女,但有個子女在韶關(guān),韶關(guān)比深圳距離長沙近,也是無法提出隨遷深圳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