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對自收自支編制不是很理解,因為按照財政供給,事業單位分為全額、差額、自收自支三類,那么對應自收自支編制就被自然而然認為也是正式編制之一。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撤銷,這些單位使用的自收自支類事業編制同時撤銷,不再使用,有一種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是各縣鄉基層因機構個數限制,或者編制使用限制,將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建設服務中心等承擔公益服務或者行政支持的基層事業單位,設置為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或者設置為全額、差額事業單位,使用自收自支編制。
1、計生單位中的自收自支人員在下一步機構改革中會怎么改?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這是寫進了《憲法》的。但是,計劃趕不上變化,由于人口老齡化問題,國家于2016年1月1日放開了二胎生育,從“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孩子好”變成了“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湊成一個“好”字,二胎放開了,三胎還會遠嗎?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叫停了廣東、云南、江西、海南、福建五省“三胎”處罰政策,今年某地政府發文催收“三胎”生育處罰金,立馬引起網上罵聲一看,緊急叫停。
2018年9月,國家衛健委的“三定方案”正式對外頒布實施,涉及計劃生育的機構和職能,都做了大幅度調整,變過去的計劃生育,為人口監測預警,重視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計劃生育雖然沒有完全從衛健委的職能中消失,但是原來的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計劃生育家庭發展司、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司已經改為新的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職能轉變非常明顯。
在市縣一級,計生單位早已于2015年整合到衛生局,成為新的衛計局,隨著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又重新改革為衛健委,計劃生育職能徹底從機構名稱中消失,職能也被弱化、轉化,在鄉鎮一級,隨著縣區衛計部門改革,原來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職能的機構,整合到鄉鎮衛生院,和婦幼保健一起成為掛牌機構,技術人員、編制、設備統一劃轉到鄉鎮衛生院,實現資源的合理利用。
負責政策執行的計生辦,整合到社會事務綜合辦公室,或者公共衛生辦公室,負責政策宣傳、指導及獨生子女證、一孩優待等具體業務辦理,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成之后,原來單獨成立的計劃生育事業機構,都會被整合到衛健委的事業機構中,對應鄉鎮改革也是隨縣局職能進行整合,成立衛健委下屬統一的綜合服務中心,或者在縣區區域內跨領域成立統一的社會綜合服務中心,整合原來衛生部門下屬的疾控、防疫、社區衛生服務、城鎮計生服務等職能,以及其他社會服務職能,統一行使公益服務權利。
2、自收自支單位劃入全額撥款,人員怎么安排?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企,推向市場,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撤銷,這些單位使用的自收自支類事業編制同時撤銷,不再使用。事業單位改革2020年底完成,而自收自支類編制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就要全部撤銷,各地不得擅自增加編制類型,不得使用自收自支、自定自籌類自行增加的編制,
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生產經費或者收費、中介類單位,改企經營后,合同制管理人員隨企改制,到新的企業就業,或者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領取經濟補償后,自主擇業。由組織部門任命的管理人員,改制后另行調任;人事部門分配或者后來招錄的正式事業人員,以及退役軍人安置的工勤人員,則分流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工作,
還有一種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是各縣鄉基層因機構個數限制,或者編制使用限制,將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建設服務中心等承擔公益服務或者行政支持的基層事業單位,設置為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或者設置為全額、差額事業單位,使用自收自支編制。這類單位因為承擔的有公益服務職能,在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剝離生產經營類職能,將公益服務職能保留,或者整合到其他事業單位,實行財政全額撥款,其管理人員、一般正式事業人員和工勤人員也都隨職能分流安置,全部轉為全額撥款的事業人員,
3、縣教育局二級機構自收自支該怎么改革?
不清楚縣級教育局有什么自收自支機構,是培訓?還是試卷、輔導材料、后勤供給一類的?這類能由市場配置資源,或者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的機構,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一律劃分為生產經營類,機構改革的方向是企業化。自收自支編制會收回撤銷,單位中的正式職工會分流到其他保留下來的事業單位妥善安置,聘用人員隨企改制,重新就業,或者自主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