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第一百零七條失主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遺失物經轉讓被他人占有的,債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有權向占有人要求賠償損失,或者請求受讓人返還原物。但是,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買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繳納受讓人支付的費用。債權人向受讓人支付價款后,有權向處分債權人追償。
●立法背景遺失物的善意取得是善意取得的一個特殊問題,應當在立法中加以規定。如“瑞士民法典”第934條規定,動產被盜竊、遺失或者陷獲,違背本意而喪失占有的,可以在喪失之日起五年內請求返還。但前項動產經市場或特許商家拍賣或轉售者,不得要求先行及后繼善意取得人無償返還已支付之價款。關于善意占有人請求權的規定,也適用于前款規定以外的返還款項。
4、為什麼中國人不可以買中國的土地,而 日本人可以?在中國,個人沒有土地所有權,但可以擁有土地使用權,禁止買賣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沒收非法轉讓的土地上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設施;也可以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日本 民法典”第265條規定:“地上權人因有工或有竹而享有他人土地的使用權。”第270條規定:"永久承租人有權在他人土地上耕作或放牧時支付租金"。第272條規定:"永久承租人可以將他的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在他的權利期間租賃土地用于耕種或放牧牲畜。但設定行為禁止時,不適用此限制。”2、日本這種土地制度與其歷史背景有關。
5、難道 日本表兄妹可以結婚的嗎?知道的請解釋一下,憤青遠離表兄弟結婚在很多發達國家是很正常的,而不是日本是特例,但是像中國這樣的一些國家在世界上就是特例。你沒有仔細看,是嗎?事實上,上戶彩對這個男人的朋友撒謊說她是他的表妹。一個人因為欠債離家出走,就住在這個人家里。只是用“表哥”來說清楚,他們沒有那種關系,是親戚。至于堂兄妹結婚。我記得在港劇里好像是可以的。日本那我就不知道了。
6、 日本現行土地制度請問 日本的現行土地制度是怎樣的?土地公有還是私有...日本現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私有制。日本現行土地制度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管理機構。具體如下:1。土地所有制日本現行土地制度是以私有制為主體的多元土地所有制。法律上承認個人或私人可以占有土地,但不代表所有土地都是私人所有。該國65%的土地為私人所有,其余35%為國家和公眾所有。日本目前的土地所有權主要分為三種形式,即國家所有權、公有制和個人、法人所有權。
2.土地使用制度日本國有和公有土地多為河流、山川、海岸,在土地資源總量中所占比例較小,所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制度不是很發達,國有土地和公有土地主要用于利國利民,更注重生態保護。日本的非土地所有者對土地的利用主要體現在其民法的地上權和永佃權上,例如“日本 民法典”第265條規定:“地上權人因有工或有竹而享有他人土地的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