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用的,沒意義的,比如:很久了~,古文大部分解釋為“德”,比如五畝的房子就是五畝的房子,比如“人之志向,不如蜀中微賤之僧,文言文的基本做法是在其主語和謂語之間加上結構助詞“之”,類似于現代漢語中的“的”,這樣就可以作為另一個句子的主語或賓語,文言文中的“之”往往起到這種作用。
我覺得你應該清楚句勢的結構。句子再長,也無非是“定、主、形、謂、補、定、賓”的結構。當然,有些句子省略了里面的部門內容。你應該明白這一點。古文大部分解釋為“德”,比如五畝的房子就是五畝的房子。此外,還用作助詞,表示歸屬和隸屬關系,如:赤子之心。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其成為句子成分,如:“大道至行,天下為公。”代詞,而不是人或事物,如擱置。想當然。代詞,這個,那個:“~兩個蟲子,你懂什么?”沒用的,沒意義的,比如:很久了~。動詞to,to,如:“我要南海”。這里是主謂結構,使其成為句子成分,所以是主謂結構。古文很難學,而且詞義千變萬化。要理解它,必須多讀古文才能真正理解它的含義和用法。
《志》詳解:1。結構助詞,表示歸屬和隸屬關系:純子~心。2.結構助詞,表示修飾關系:放慢~計劃;不請自來~客人;不要違背它。3.結構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使其成為句子成分:“大道至行,天下為公”。4.音節助詞,空用,無意義:很長很長~。5.代詞,而不是人或物:留出~度;想當然。6.代詞,這個那個:“~二蟲,你懂什么?”7.動詞:“我想去南海”
在3、 古文中之有幾個意思“人之立志”里的“之
古文中,“之”字可以是動詞、代詞、助詞。具體用法請查閱字典,此處不再贅述,就解釋一下《民望》中的“志”吧。“人向往”是一個獨立的句子,有完整的主語、謂語和賓語,如果要把它當成一個東西,充當另一個句子的主語或賓語,無論是文言還是現代漢語都是病句,必須把它變成名詞短語。文言文的基本做法是在其主語和謂語之間加上結構助詞“之”,類似于現代漢語中的“的”,這樣就可以作為另一個句子的主語或賓語,比如“人之志向,不如蜀中微賤之僧。”一個人的野心,還不如這個川邊和尚,在這個句子中,“民愿”作為話題充當了整個句子的主語,加上“之”消除了“民愿”的獨立性,成為名詞短語。進一步解釋:“我是愛玩的”是一個獨立的句子,不能作為其他句子的主語(賓語),比如“我是愛玩的老師最清楚”,這是一個病句,改成“我的貪玩老師最懂”就好了。文言文中的“之”往往起到這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