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建部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來看,第十六條中規定,裝修人,或者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必須做到開工前到物業處登記、開工前通知鄰里、按規定使用電梯、遵守裝修時間、按照規約對裝修垃圾進行包裝堆放和清運、無違章違規現象。
1、新房裝修清運建筑垃圾,物業究竟該收費多少錢一車?
這個事情,就全國范圍來看,還真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按照住建部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來看,第十六條中規定,裝修人,或者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在這份協議中,對“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進行約定,那意思就是這個事情是由業主和物業公司來協商處理。由此,某些地方就按照這個原則和基調進行規定,例如濟南,它的要求是:業主進行室內裝修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按照物業公司指定的地點堆放,并承擔清運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還有一些地方,進一步細化了這個規定,給出一個大框架范圍的標準:例如:住宅面積在55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套收取,毛坯住房300元/套,再次裝飾裝修360元/套;超55平方米部分,按面積加收5-8元/平方米不等的超基本面積清運費。還有一些地方,按照實際產生的垃圾重量來收費,等等等等吧,因此要看當地的具體規定。
2、我去物業拿交房鑰匙,物業要收房屋裝修垃圾裝運費,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了!業主在裝修自己的房子時,必須遵守建設部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這是業主必須做到的,但是新房接收時物業要求收取房屋裝修垃圾清運費,這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業主在進行新房裝修時必須遵守小區有關規約將建筑垃圾包裝、堆放、清運,但是建筑垃圾請誰清運,是否由物業企業代為清理這是由業主自行決定的事情,物業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優勢強買強賣,
現今確實有一些不良的物業企業,利用自身服務小區的優勢,壟斷小區業主裝修垃圾清運,砂、石供應等業務這些都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的行為,業主應該抵制并向有關部門舉報。物業企業在小區內對業主的裝修開展垃圾清的業務是允許的,但必須遵循公平,公正,公開,自愿原則,業主在裝修自身房屋時,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小區的規約。
必須做到開工前到物業處登記、開工前通知鄰里、按規定使用電梯、遵守裝修時間、按照規約對裝修垃圾進行包裝堆放和清運、無違章違規現象,物業企業在所服務的小區內業主室內裝飾裝修時所要做的工作是:1.敦促業主在裝修前進行登記;2.告知業主裝修時注意事項及禁止事項;3.業主裝修過程中進行巡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的行為必須阻止并向業主委員會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總之,業主在對房屋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時,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及小區規約,及時對建筑垃圾進行包裝、堆放和清運。建筑垃圾清運是否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為辦理,由業主自行決定,物業管理企業在業主收房時向業主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業主可以拒絕繳納,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喜歡的關注、點贊、轉發,在我的個人主頁上能夠免費看到更多有關物業管理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