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慶政府門戶網站登錄
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規定,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
文件批號: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53號
具體內容建議你去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上看看
2. 重慶政務網登陸
要看受理部門立案沒有,只有立案了,才能查詢案件進度。可以電話查詢、網上查詢、到案件的受理部門查詢。
1、報案人可通過報案回執單中的聯系電話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對案件的辦理情況。
2、回執上面有案件編號及案件基本信息,可以依據編號上網查詢。(公安部——公安部關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
3、可以到受理案件的部門查詢。
目前,大部分地方公安機關已經實現案件統一編號和網上查詢案件進展情況,報案回執上會有案件查詢代碼、查詢網址或者電話。
報案人和其他案件當事人可以通過公安機關政務網站、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各種互聯網平臺和移動終端,以及在公安機關及派出所設置的電腦信息終端,自助查詢接報案、受案立案及案件辦理情況。
擴展資料
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范圍的接報案,都必須接受。除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以外,都必須網上登記。對群眾上門報案的,要當場進行登記,當場接受材料,當場出具回執。
針對接案后不及時受案立案的慢作為問題以及對需要查證線索才能確定是否受案立案的,《意見》明確規定了受案立案審查期限。對違法犯罪事實清楚的案件,應當即受、即立、即辦。
針對違法受案立案的亂作為問題,明確各級公安法制部門對經濟犯罪案件以及其他易出問題、有爭議的案件是否受案立案進行事前審核監督。同時,針對不如實受案立案的問題。
《意見》提出改進考評機制,堅決取消發案數、破案率等影響依法如實受案立案的不科學、不合理考評指標,增加案件當事人對公安機關接報案、受案立案工作滿意度的評價比重。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網上查詢案件進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安部關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
3. 重慶政府網官網
屆時(預計17:00~24:00),重慶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和域名解析將暫停服務,其間對訪問政府網站會造成一定影響,由此帶來的不便請諒解打得開的,就是有
4. 重慶政府網站官網
因為后來南京已被日本侵略者侵占了,當時的國民政府才退居到蜀道難,難于上青天的重慶,做為當時的國民政府。
5. 重慶政府門戶網站登錄網址
永川市歷史沿革
唐大歷十一年(776年)置縣。北宋初,永川縣仍屬昌州。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年),四川分益、利、梓、夔州路,永川縣隸梓州路;宋徽宗重和元年(1118年)改梓州路為潼川府路,昌州永川縣隸屬之。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昌州廢,永川、昌元、大足等縣轄地并合州。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改隸重慶路合州。元末,明玉珍起義(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建都重慶(國號“夏”),復置大足縣轄永川縣地。明洪武六年(1373年),復置永川縣,屬重慶路。康熙元年(1662年),省璧山縣入永川縣。雍正六年(1728年)復置璧山縣,永川仍專治。嘉慶時,永川縣屬四川省川東道重慶府。
辛亥革命時,永川縣屬(重慶)蜀軍政府。民國元年(1912年)3月12日,成渝兩軍政府合并成立四川都督府,設重慶鎮撫府,永川屬之。6月,重慶鎮撫府撤銷,永川縣直屬四川都督府。民國2年,廢府設道,永川縣屬四川省川東道行政公署,民國3年6月,改為東川道行政公署,后更名為東川道道尹公署,永川均屬之。民國18年撤道,永川縣直屬四川省政府。民國24年,四川省第三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設永川縣。民國30年專員公署遷巴縣,永川縣仍屬之。
解放初,永川縣屬巴縣區行政專員公署。1949年12月20日,專署遷璧山縣,改名璧山區行政專員公署,永川縣屬之;1951年4月,專署遷江津縣,更名江津區行政專員公署,永川縣屬之;1952年9月,江津專署遷永川縣;1969年9月,成立四川省江津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5月,改為四川省江津地區行政公署;1981年7月更名四川省永川地區行政公署;1983年4月,永川地區行政公署撤銷并入重慶市,永川縣改隸重慶市人民政府。(以上摘自“永川市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