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可進行,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支部幾人成立支委會,法律分析:7人的黨支部可以設立支部委員會,黨支部的組織形式是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簡稱支委會)。
法律分析:只是稱謂的區別:支部大會是簡稱、支部黨員大會是全稱、兩者是相同的。支部黨員大會介紹:支部黨員大會即支部大會,是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組織黨員學習、過組織生活、開展活動的一種重要形式,也是黨支部討論決定重要問題的必要形式。選舉支部委員會、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代表、接受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推選優秀黨員、對黨員進行黨的紀律處分等問題,必須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黨支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總結等重要問題,一般也應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通過。法律依據: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第十二條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根據需要可以隨時召開,對黨支部重要工作進行討論、作出決定等。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可進行。重要事項提交黨員大會決定前,一般應當經黨支部委員會會議討論
法律分析:7人的黨支部可以設立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7名的黨支部。黨支部的組織形式是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簡稱支委會)。支部黨員大會決定支部的重大問題。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的領導班子,負責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第四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一般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人數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轄黨組織駐地分散的,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以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第十二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班子結構合理的原則提名。不同領域、不同類型和不同層級黨的基層組織,其委員候選人的條件,根據黨中央精神和上級黨組織要求,可以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
法律分析:基層單位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設立前須經上級黨組織批準。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條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