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圍應包括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其他土建工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線,保修期內如有工程質量問題,由相關責任單位出資或負責保修,施工工程承包商向施工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向施工單位出具質量保證書,保修書應明確施工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工程質保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法律解析:城市道路保修期為一年,自交付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如有工程質量問題,由相關責任單位出資或負責保修。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施工工程承包商向施工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向施工單位出具質量保證書。保修書應明確施工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工程質保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該樓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1。基礎設施工程,建筑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這是設計文件中規定的。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防滲漏,5年;3.供暖和制冷系統由兩個供暖期和制冷期組成;4.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及設備安裝裝修工程,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第六十二條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圍應包括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其他土建工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線。保修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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