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畢業兩年都算應屆生并不算新聞,從我十年前開始做人才招聘工作起,就經常遇到應屆生的認定問題,畢業兩年內的應聘者也招聘過幾個。一般來應屆生是指當年即將畢業的學生,求職時還在讀,還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這是大家完全認可的應屆生,每個地區應屆生身份界定是不一樣的噢。
1、2021年應屆生第一種:2021年應屆生。以今年為例,2021年6、7月份拿畢業證的高校畢業生稱為“2021年應屆畢業生”(部分國內的研究生是3月份前后拿畢業證),這部分同學不用擔心三方協議的問題,其不影響應屆生的身份。在秋季或春節校園招聘時已經簽了三方協議的,還可以報考當年的公務員,若是通過了考試,只要在未去單位報道前,按照約定的協議內容與原單位解除三方協議即可,
2、廣東政策規定,畢業兩年都算應屆生,你覺得當前大學生就業是否面臨著殘酷現實?
大家好,我是有溫度有靈感的高校人才真經,關注高校師生的成長。首先,畢業兩年都算應屆生并不算新聞,從我十年前開始做人才招聘工作起,就經常遇到應屆生的認定問題,畢業兩年內的應聘者也招聘過幾個,關于應屆畢業生的認定涉及到兩個主體,一個是學生就讀高校,另一個是用人單位。不同的高校、不同的用人單位對應屆畢業生的認定是不一樣的,
一般來說,應屆生是指當年即將畢業的學生,求職時還在讀,還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這是大家完全認可的應屆生。但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大學生在畢業前找不到工作,畢業離校后暫時沒有去處;還有很多為了二戰考研,也沒有找工作,問題主要是在這個群體的認定上。據我了解的情況,目前高校和用人單位有兩種認定意見:一是比較寬松的,畢業兩年內的學生,沒有就業,或者對工作不滿意,只要報到證還未使用(未用于落戶等),高校就可以給他重新出具就業協議書,然后重新派遣,用人單位這邊,只要是學生是通過簽訂就業協議,持報到證派遣來的,都可以視為應屆畢業生,
還有一種是比較嚴格的,即便是畢業兩年內的學生,只要簽訂了就業協議書,發了派遣證,就不算應屆畢業生,高校也不予重新派遣,要去新的用人單位也只能通過調動的形式。正是因為在人事關系上的差別,非應屆畢業生在就業市場上多少是要受歧視的,比如有的公務員崗位就明確要求應屆畢業生。像我所在的高校,招聘輔導員、機關教輔崗位,就要求必須是應屆生,
不過,我們對應屆生的認定是第一種,比較寬松,畢業兩年內只要能走派遣,我們都認可。這也是我為什么說廣東這個政策并不新鮮,我們一直是這樣處理的,至于由廣東省的政策聯想到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我認為這兩者肯定是有關系的,政策出臺也是考慮到畢業就失業的大學生越來越多,需要給這些大學生一個緩沖時間。不過,這個政策對促進就業并沒有實質性的促進,對用人單位來說,一看畢業時間就能大概判斷出學生的情況,如果學生這兩年是復習考研還說得過去,如果是在家待業的話,用人單位恐怕也不敢輕易聘用,
3、“應屆生”的定義是什么?
您好,汕尾華圖教育為您解答:現在公務員考試大多都是通過國考跟省考進入的。每個地區應屆生身份界定是不一樣的噢,在廣東,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都是屬于應屆生,這個要具體看當地教育局發布的文件,但是國考里面的應屆生需要當年畢業的,在崗位表的備注欄中有注明。如果你是當年畢業的學生,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或協議都屬于應屆生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