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治郅的執教之下,球隊也有創造過一些不錯的表現,比如在此前面對吉林男籃的時候,八一男籃頂住壓力拿下比賽的勝利,那是值得稱贊的。值得一提的就是,天津男籃在本場比賽中是以全華班的陣容出征,也就是球隊沒有任何一位外援球員,但是即便是如此的情況下,他們依然在客場擊敗了八一男籃,拿到了賽季的第2場勝利,顯然是讓人比較意外的。
1、八一男籃遷移主場,由寧波搬到江西南昌,目前八一已更換五個主場,對此你怎么看?
這既好解釋,也難解釋。說好解釋,因為就一句話,富邦集團不想贊助了,八一找到新的贊助商,所以八一走了,說難解釋,是因為要把這里面的關系理順,非常困難。因為八一隊,cba,寧波富邦俱樂部,本身要說清楚三者的關系就很難。本身,職業化的CBA就規定,必須以俱樂部的身份報名參賽,那些軍警等部隊不能獨立參賽,必須有贊助商,
于是,這些部隊籃球隊就或改名,或改制。于是乎就有了浙江廣廈(原沈陽軍區隊),青島雙星(原濟南軍區隊),湖北美爾雅(前衛體協隊)等等,后來又經過市場經濟化(說白了就是優勝劣汰以及部隊裁軍等因素),最后剩下唯一一只軍人籃球隊:八一隊。講完歷史講現狀,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導致八一籃球隊必須找掛靠(是八一籃球隊而不是八一籃球俱樂部)。
簡單地說,八一籃球隊不能參加CBA,八一某某籃球俱樂部可以參加CBA,那么,很自然而然的,說兩廂情愿也好,雙贏也罷,八一富邦籃球俱樂部就誕生了。八一隊員可以享受高薪,甚至敢于開出499萬的年薪和正團待遇挖人,不得不說是個優勢,或者特例。沒見過哪個俱樂部敢說,誰過來打球,我給你這個年薪以及正處級別的待遇吧,
至于富邦集團,或者說富邦籃球俱樂部,是正兒八經的CBA籃球注冊俱樂部。本身就具有參加CBA的資格,只是恰好八一隊投懷送抱,那么,我懶得組建,省心省事,雙方共贏。當時的股權分配是八一隊占49%,富邦集團占51%,捋順了三者關系以后,我們再來講講后來咋分道揚鑣的。其實早在三年以前(2015年),富邦老總(也是名義上的八一俱樂部老總)就表示,如果不引進外援,就停止贊助的想法,
當時也和阿迪江商量過這事。但是,阿迪江用輝煌的歷史和部隊的規定給回絕了,這事搞得宋漢平很不高興。拿我的錢發工資,我是大股東,管理上面我還說不上話?再加上八一隊幾乎年年墊底,富邦集團就萌生退意,不想贊助了。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拖了兩三年,當時,關于這個“分手費”的問題,以及如何分手的問題。雙方也是各不相讓,
主要有幾個問題。第一,CBA作為籃協下面的賽事,自然受籃協領導。而籃協又是三大球里面第一個宣稱市場化的協會(甚至是中國第一個市場化的體育協會),主席姚明也多次表示,今后籃協要走職業化。八一和富邦分手以后,由于富邦是CBA正式注冊的俱樂部,而八一不是,那么,八一隊就面臨著無球可打的局面。當然,體育總局也可以特批八一隊參加CBA,但是這樣一來就等于打了姚明的臉,
姚明肯定不愿意。就算特事特辦,讓八一隊可以注冊俱樂部,各種問題是否能及時解決,八一隊來不來得及注冊,又是一個問題,第二,假設大家公事公辦,如果分手費談妥,那么找誰來接盤同樣是一個問題。比如,富邦占有的51%的八一隊股份,由于八一男籃的特殊性,那可不是幾百上千萬就能買回去的(畢竟富邦號稱在八一隊投資了十個億!而且現在看看只賠不賺),
必須找個正面的,有實力的大東家。第三,眾所周知,明年,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就要在武漢舉行,里面正好有籃球項目,到時候八一隊可是肩負著奪牌,甚至奪金的重任。如果這幫小伙子一年無球可打,到比賽的時候,情況不堪設想,這個責任,肯定是誰都不想承擔的,甚至誰都承擔不起的。假設眾多乒乓球國手所在的俱樂部解散,導致他們無球可打,最后奧運會成績一塌糊涂,
你說誰敢站出來說,這事我負責!第四,當然就是最差的情況。富邦集團死活不出售剩下的股份,強制退出,那么,八一男籃就沒有參賽資格,所有隊員也就無球可打,(當然,這是最壞的結果)總之,還有很多原因,這里也不多說,經過多方斡旋,多次談判,下賽季開始,八一隊主場搬到南昌,參賽權還是寧波富邦俱樂部。八一隊作為特邀參賽隊伍比賽(因為前面也提到,按照市場化運作,八一隊不具有參賽資格,只能作為特邀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