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列順序清償:(1)破產職工所欠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和養老費用,應當記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費用補償金;(2)破產前款規定以外的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未繳納的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在normal清算中,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公司財產為分別支付清算費用、員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和法定補償金后,清償所欠稅款和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在破產清算中,根據破產Law破產第113條規定,財產優先于破產清償。
在《勞動法》、破產 Law等相關法律中,對這個問題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并把員工的權益放在了首位。曾經的公司破產,/12345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公告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年,本法所稱工資標準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2、公司 破產 清算中, 員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應當按照什么順序清償?_百度...
normal 清算中,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公司財產為分別支付清算費用、員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和法定補償金后,清償所欠稅款和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也就是說,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排在清算費用之后,此時公司并未資不抵債,公司有能力支付員工的相關賠償金。在破產 清算中,根據破產Law破產第113條規定,財產優先于破產清償,按下列順序清償:(1) 破產職工所欠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和養老費用,應當記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費用補償金;(2) 破產前款規定以外的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未繳納的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還款要求的,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