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于原來單位交了社保,中斷幾年又有新單位了,原來的社??ㄟ€能用嗎。只要正常我們繳納了社保,中間中斷,只是證明我們在中斷期間停繳社保而已,但是我們之前繳納過的社保其實是有記錄的,我們的社保賬戶也都是存在的,之前繳費的記錄依然存在,可以累積在一起進行計算繳費年限的,像社保中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是15年,那么如果我們在原單位交了5年,中間中斷了兩年,在同個城市的新單位續交的時候,再繼續交10年,就可以滿足最低15年的這個繳費年限了,就保證我們在退休年齡后可以開始領取養老金了。
1、前幾年在深圳買了社保,現在在東莞又買社保了,中間斷了兩年,需要轉到一起嗎?不轉會有什么影響?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樓主你好,如果你從原單位離職以后是需要及時的將你的這個社保轉移出來,如果不及時的轉移造成的話是有一定后果風險的,它的風險主要體現在,如果原單位不存在了,你在想轉移這個社保就比較困難,所以說在離職以后及時的轉移,對自己的利益是有一定保障的。所以說,你需要將你在前一個單位的這個社保轉移到后一個單位進行合并累積繳費就可以了,因為我們國家計算養老金的時候,也是計算你的累積繳費年限,即使你中間斷交了兩年,那么你也可以選擇補交或者不補繳,
2、原單位交了社保,中斷幾年又有新單位了,原來的社保卡還能用嗎?
首先,對于原來單位交了社保,中斷幾年又有新單位了,原來的社??ㄟ€能用嗎?這個問題,可以肯定的回答是:肯定能用。只要正常我們繳納了社保,中間中斷,只是證明我們在中斷期間停繳社保而已,但是我們之前繳納過的社保其實是有記錄的,我們的社保賬戶也都是存在的,如果中斷一段時間,去了新的單位,原來的社??ㄊ强梢哉J褂玫摹?/p>
只是如何繼續使用,跟我們后續新進入的單位所在地是有直接關系的,主要會分成兩種情況:一種是新單位跟我們原來交社保的單位在同一個城市;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很普遍的新工作跟原來的工作不在同一個城市,比如,原工作我們是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上班,新工作是工作幾年后我們會老家的城市找份工作上班。這兩種情況下,原來交的社保在使用上是有差異的,
同一個城市的,使用起來會更方便,如果是第二種異地的情況,需要先是相關單位辦理社保轉移,轉移成功之后,在新單位才能接著繼續使用。接下來,我們分別說下這兩種情況的具體使用規則:第一:新單位跟我們原來交社保的單位在同一個城市如果只是換一個工作單位,但并沒有離開參保地,新單位和原單位在同一個城市,那原先辦理的社??ㄗ匀豢梢岳^續使用,
畢竟在新單位繳納的社保也是直接交到原先建立的社保賬戶上的。這種情況我們在新單位正常辦理入職之后,提供我們之前辦理的社保卡等基本信息,由新單位的人力工作人員按照我們的薪資收入水平進行正常繳費就可以了,之前繳費的記錄依然存在,可以累積在一起進行計算繳費年限的,像社保中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是15年,那么如果我們在原單位交了5年,中間中斷了兩年,在同個城市的新單位續交的時候,再繼續交10年,就可以滿足最低15年的這個繳費年限了,就保證我們在退休年齡后可以開始領取養老金了。
另外,各地對于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也有不同的限制,有的地方是20年,有的地方是25年,我們如果想退休后可以不交保費依舊可以享受醫保待遇的話,社保最低繳費年限也是要達到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的,不過這個最低繳費年限也是可以把之前在原單位的繳費年限累計加在一起進行核算的。第二:如果新單位跟原單位在不同的城市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類似于原工作我們是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上班,新工作是工作幾年后我們會老家的城市找份工作上班的這種情況,如果想要使用原來的社??ǖ臅容^麻煩一些,需要先辦理社保轉移,
若參保人離開參保地,其社保轉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社保轉移對于人們的工作生活意義巨大,可以讓參保人在轉換地域后持續的參保,讓他們擁有持續的保障?!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9條和第32條分別都有明確的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