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區人民法院蓮花路4站乘坐地鐵1號線(富錦路方向),在上海體育館站下車210米站內換乘地鐵4號線(宜山路)方向)5站乘坐地鐵4號線(宜山路)方向),在金沙江路站下車(1號口出)630米步行至寧夏路白玉路站6站乘坐136路,在大渡河路銅川路站下車430米步行至普陀區人民法院2,二我想問律師的問題是必須半年后可以再起訴有沒有一個月的一般在首次起訴離婚,只要感情破裂的證據不是那么充分,則法院不會判決離婚。在這種情況下,可在法院判決六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再次起訴的,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您好,起訴有個程序...
更新時間:2022-11-27標簽: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案例上海上海市上海市普陀區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