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1、洛陽20歲失聯女孩遇害,警方通報:兇手系與其喝酒的男同事,你怎么看?我雖然不了解她當時的具體情況,但從媒體報道的多起類似案例來分析:我認為深層次的原因是我國教育體系中“危機教育”的缺...
更新時間:2022-08-22標簽: 失聯洛陽洛陽失聯女孩男的怎么判的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