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買了10年社保,可以轉回老家嗎。根據國辦發(2009)66號文件,即《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精神,為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只要在沒有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之前,都可以在中國境內自由的轉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你在東莞買了10年的社保要轉回老家,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是由于你在東莞已經繳納了10年的社保,按照66號文件的要求,已經符合把東莞作為辦退休地的條件之一,只要在東莞繳費達到15年,達到法定...
更新時間:2022-07-15標簽: 東莞社保回本七八年在東莞買的社保多少年能回本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