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賃有什么規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或者無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二)共有的房屋,未經全體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三)改變房屋用途,依法須經有關部門批準而未經批準的;(四)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2,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本市的房屋租賃行為,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更新時間:2023-11-02標簽: 上海上海市房屋房屋租賃2017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最新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