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賃有什么規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或者無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二)共有的房屋,未經全體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三)改變房屋用途,依法須經有關部門批準而未經批準的;(四)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2,出租房物業費是房東出還是住房人出這個有看雙方是怎么簽得合同咯,一般都是房東付。這個在當初簽訂住房合同的時候就應該協商好!在合同中表明物業費由誰支付,如果沒有約定根據《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
更新時間:2023-07-28標簽: 上海上海市物業物業管理上海市物業管理租賃條例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