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的第二十一條履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義務的企業、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可以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辦法,由市公積金管委會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準。2,上海有沒有強行規定公司一定要幫員工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請求相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住房公積金。相關法律依據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電信員工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比其他行業要高,但不同單位的具體比例是單位自己定的,本單位財務或人事部門是最清...
更新時間:2023-05-30標簽: 上海上海市公積金繳納上海市公積金繳納法律性文件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