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在上海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或擅自變更物業用途的應該怎么處理百1、業主或者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或者房地產權證書載明的用途使用物業,不得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2、業主或使用人違反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或者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有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等行為,損害其他業主、使用人合法權利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3、物業公司發現業主或使用人有擅自居改非的行為時,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物業公司沒有盡到勸阻...
更新時間:2023-05-23標簽: 上海上海市房屋條例上海市房屋居改非條例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