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業女職工休產假應該具備的條件有哪些女職工產假天數(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產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剖腹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晚育假,上海市為30天。晚育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授乳時間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
更新時間:2023-08-28標簽: 上海上海市關于哺乳上海市關于哺乳假的規定2015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