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單方申請: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繼承或者接受遺贈取得房地產權利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或人民政府的生效決定等房地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或消滅;權利人的名稱或者自然情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房地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房地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托詞買房,如果是代持因不符合購房條件,規避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可以認定為無效,法律解析:所謂“房屋代持”,一...
更新時間:2023-08-07標簽: 代持單方房屋情形申請房屋代持協議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