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全文
"刑法"第三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擾亂法庭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聚眾鬧事或者沖擊法庭的;毆打司法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侮辱、誹謗、威脅司法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破壞法庭設施、搶奪或者損毀訴訟文書、證據等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情節嚴重,-2修正案8刑法264第三十九條修改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修正案9沒有新的變化。1、刑法修正案九第37條全文...
更新時間:2023-08-09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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