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為公眾免費兌換殘缺、污損的人民幣,并將殘缺、污損的人民幣拾獲后存入當?shù)刂袊嗣胥y行,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將殘缺、污損的人民幣支付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不得將殘缺、污損的人民幣對外支付,可以在任何一家銀行兌換殘幣,擴展信息的定義殘幣:1,5.因印鈔廠印刷造成的殘幣,一律視為殘幣。{0}1、人民幣殘幣兌換標準殘缺人民幣兌換法(此法為兌換標準)(1955年5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第一條為保護國家貨幣和人民利益,方便...
更新時間:2023-05-02標簽: 殘幣殘缺應為兌換中國人民銀行殘幣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