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清朝外交部部長助理唐與英國駐華公使薩道一簽訂《中英續藏印條約》約六條,主要內容如下:雙方承認《拉薩條約》作為附件附于本合同;英國承諾不占領西藏,不干涉西藏的一切政治,中國承諾不允許其他外國干涉西藏及其一切內政,等等,談判于1906年在北京恢復,拉薩條約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主權,清政府堅持不批,電告駐藏大臣“不要典當”,要他與榮赫鵬談判修改條約。1、清政府為什么不同意《拉薩條約》簽訂?拉薩條約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主權。清政府堅持不批,電告駐藏大臣“不要典當”,要他與榮赫鵬談判修改條約,談判于1906年在...
更新時間:2023-04-23標簽: 榮赫鵬榮赫鵬中英續藏印六條清朝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