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是什么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危險駕駛罪是一種行為犯罪,不追求有嚴重后果,只要求有下列相關行為就可以成立的犯罪: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情形,將會因具體情節被判處...
更新時間:2023-04-18標簽: 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危險危險駕駛駕駛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