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的介紹《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于2010年2月23日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6號公布;根據2012年5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關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改。該《規定》分總則、管理職責、城市管理標準、管理機制與監督考核、法律責任、附則6章60條,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2008年4月25日公布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予以廢止。{0}2,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一、對下列規章中引用的法律法規名稱作出修改...
更新時間:2023-04-09標簽: 天津市政府令第40號天津天津市天津市政府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