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公產房承租人的規定民法典對公產房承租人的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遷;(2)與原承租人為同一戶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員;(4)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沒有其他住房。一、公房承租人的確定大致分三種情況:(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發生承租人變更,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當然還是原承租人。(2)承租人依法變更,變更后的承租人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種情形中,有些變更不符合規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的利益,被侵權的其他家庭成員可以請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門或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單...
更新時間:2023-01-28標簽: 天津市2003公產房承租條件是什么天津天津市2003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