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標志如下:處方藥只能憑執業醫師或助理醫師的處方進行配藥、購買和使用藥品;而非處方藥無需醫生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藥品,廣大市民可根據藥品標簽及使用說明自行使用,擴展資料:根據“藥品管理法”的規定,OTC藥品分為甲類OTC藥品和乙類OTC藥品,分別有紅色和綠色OTC標志。{0}1、試驗藥品的標簽應包含哪些基本信息Article17標簽的內容應包括藥品通用名、適應癥或功能主治、規格、用法用量、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家等。如果包裝尺寸過小,無法注明上述全部內容,至少應注明藥品...
更新時間:2023-03-18標簽: 藥品標簽非處方藥處方標簽藥品自行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