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享受98天生育假產假,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如遇難產,產假可增加15天,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以下條件給予第一個產假98天,其中產前15天,產后83天,晚育者增加產假3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98天產假女職工年輕產假規定子女至少享受98天產假,其中提前15天產假。{0}1、女職工小產假規定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以下條件給予第一個產假98天,其中產前15天,產后83天。二、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
更新時間:2023-01-17標簽: 預產假產假生育職工享受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