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帝國憲法1889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1889第73條規定的修訂程序進行了全面修訂,成為了一部全新的“日本國”日本國憲法”于1946年11月3日出版,并采取根據“日本國憲法”第98條第1項,1889年以“大日本帝國憲法”為前提建立的法令,作為與新憲法、1888年相反的內容,然而另一種解釋認為,只要沒有違反新憲法、的內容作為繼續有效的法令,原法仍為法,內閣法令改為內閣法令,省法令仍稱為省法令。1、大日本帝國憲法的新舊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1889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1889第73條規定的修訂程序進行了全面修訂,...
更新時間:2023-03-18標簽: 日本國憲法日本國憲法修訂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