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裁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對商標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請復審或者對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裁定生效。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注冊。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2,對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的申請條件(1)申請人必須是商標注冊人,而且其商標核準注冊日期必須先于被爭議商標核準注冊日期。(2)申請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的法定期限為5年,申請人必須自被爭議的商標核準注冊之日...
更新時間:2022-12-15標簽: 成都市商標裁定條件成都成都市都市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