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的介紹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機構。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掛上海市人民政府協作辦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牌子。2,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的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服務長三角、服務長江流域、服務全國”,擴大對內開放的戰略、方針和部署,落實市委、市政府有...
更新時間:2022-12-04標簽: 上海市政府對外交流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