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就是對所轄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的專業監察、調查,評估企業執行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的情況,以確保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得以落實;建立國家、省(直轄市)、市三級重大事故應急系統(即場外應急計劃),以便對突發事故進行掌控。2,危險化學品零售業務需要進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不必須的,你在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時的《安全平價報告》中都已經作了辨識。這是一個必要步驟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1第40號規定:從事危險化學...
更新時間:2022-11-30標簽: 天津市重大危險源管理暫行規定天津天津市重大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