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來人員05年至今只繳納1年多社保公司解聘我可以要求社在2011年7月1日前為非上海戶籍員工繳納綜合保險是合法的,在2011年7月1日之后只為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醫療、工傷三險也是合法的,詳細法規請看《滬府發[2011]26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及滬府發[2011]27號、28號這三個文件,文件有效期五年,至2016年6月30日到期。所以你所述的1、2兩點沒辦法要求單位補償。不過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之規定,企業生產經營發生嚴重...
更新時間:2022-11-30標簽: 上海市新型墻體材料滬府上海上海市新型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