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的介紹《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于2010年2月23日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6號公布;根據2012年5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關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改。該《規定》分總則、管理職責、城市管理標準、管理機制與監督考核、法律責任、附則6章60條,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2008年4月25日公布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予以廢止。2,城市管理有關的行政審批只能靠人工來審批不小心錄錯審批信息你好,這個問題很好解決的基層公務員...
更新時間:2022-11-28標簽: 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對行政集中天津天津市城市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