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無論是農村還是城市,處理的方式和法律依據都是相同的。多做事,少開言,很大程度證明了‘’言多必失‘’這個道理,一、打人沒有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治安處罰,我們現在正處于語言高度發達,聯絡暢快且言論自由的社會,有一些人受各種文化的影響,俱無禁言,想說就想怎么說就怎么從不安把、把‘’門‘’的鎖,一張嘴象吃了雞下巴似的,不停的有時甚至瞎說、亂說、不顧別人搶著說、不讓別人機關槍似的大聲說、高聲說、吼著說、“聽我說”,哈哈,看看是個什么景象呢,我只能說。
1、農村糾紛打人怎么處理?
打人,無論是農村還是城市,處理的方式和法律依據都是相同的。一、打人沒有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治安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第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第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第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二、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處以刑罰。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三、司法實踐中對傷害罪認定和處罰應注意的問題:1、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一是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
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二是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2、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于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
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于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準。3、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周歲才能構成本罪,
4、對于刑法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本罪論處。5、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四、特別提醒打架的成本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500元至1000元罰款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賠償金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3.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經濟賠償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 律師費 醫藥費 誤工費) 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郁悶 名譽形象受損 家人朋友擔憂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2、房縣男子觀棋插嘴,指錯一步挨了頓打,群眾報警,你怎么看?
謝邀!呵呵,報警找警察,純屬找警察麻煩,觀棋、插話、挨揍,嘿嘿,警察也管不了。其實道理人人都懂,既然懂道理而為之,挨一頓揍實屬正常,古人撂下一句話:觀棋不語真君子,已經道破天機,別人正在聚精會神對弈,鏖戰正酣,冷不丁被人橫刺里來一刀,那心情能好么,幫紅方,黑方不愛,幫黑方,紅方不喜,償不說左右不討好,若對弈之人勢均力敵,或正在“賭”什么東道,你不明就里胡亂插嘴,贏的一方不一定謝你,輸的一方肯定不服,甚至不滿,怎會饒你,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