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是北宋初期的最高財政機構,被稱為“省規劃”,三司的權限是掌管全國的朝貢和國家財政,明代承宣布署司為國家一級行政區,是承宣布署的轄區,簡稱布署司、布政司、藩屬司,元豐改制后,將三司歸還給各部門的權力,按察使被判為按察使,簡稱“按察使”,是第三品,宋代的三司與明代的三司不同。
三司的設立原本是為了劃分宰相的財權,有利于君主專制的加強,但與中央集權無關。后來,三司是一個幾乎無所不知的部門,其職權范圍涉及原軍戶、工禮、吏部的事務,甚至監察司的職權也受到侵犯,還包辦了地方郡縣的一切財務。政府在經濟管理方面的權力過度集中,在一開始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中央政府的財政能力,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必然導致機構過度臃腫,行政效率低下。這種壟斷國民經濟命脈的局面,不符合宋朝統治者分權制衡防止任何一種勢力做大的理念。因此,有必要改變它。元豐改制后,將三司歸還給各部門的權力。三司這個曾經凌駕于所有政府機構之上的龐然大物,終于死了。
宋代的2、宋朝的 三司使與明朝的 三司是否相同?
三司與明代的三司不同。三司是北宋初期的最高財政機構,被稱為“省規劃”,三司的權限是掌管全國的朝貢和國家財政。行政長官是三司 ambassador,其權力地位與執政無異,故稱“算相”,明朝的“三司”是:承擔公共事務部的宣傳,提高司法部的刑罰,指揮公共事務部主要是為了加強皇權。統帥是明代的一般軍事組織,明代承宣布署司為國家一級行政區,是承宣布署的轄區,簡稱布署司、布政司、藩屬司。按察使被判為按察使,簡稱“按察使”,是第三品,唐代首次出現了“按察使”。原本是監察的官職,接近建議,后來逐漸傾向于知府。